图案

  • 普法时刻 | 包装“撞脸”就一定属于抄袭吗?
    商品的包装装潢作为一种商品标识,尤其是经过长期宣传和使用而拥有一定知名度、显著性的包装装潢,某些不诚信的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包装装潢,易造成公众混淆和误认,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近日,西安雁塔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及商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情回顾原告某生物科技公司致力于玻尿酸全方位
    2025-06-09 19: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