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13时许,和平区平融路路口一辆警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剐碰,正在路口执勤的和平大队民警徐继凯、安启宁迅速上前处置。

“指挥中心,现场伤者并无大碍,机动车牌照为辽OA079警……”辽O?发现情况异常的徐继凯立即警觉起来。
“请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车辆驾驶人见到交警神情异常紧张,“好的,您稍等啊,我这就是去加个油……”男子说话吞吞吐吐,顾左右而言他,在交警的催促下拿出证件。
“你是哪个单位的?警官证能给我看下吗?”男子支支吾吾犹豫半晌终于道出了实情,“其实,我不是警察。”

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浑河站西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
经查,车辆驾驶人徐某某出于“拉风、神气”目的,于6月末将私家车改装外观,并安装了假车牌警灯、警报器等。
6月29日,徐某某驾驶“警车”亮相街头,在前往加油站的路上,与电动自行车发生剐碰,被交警当场识破,并移交属地公安机关。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因涉嫌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李欣 记者:徐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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