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日喀则市吉隆县萨勒乡东林藏布河河水暴涨,造成11人失联。根据《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任同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启动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响应。
请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能和任务分工,切实做好救灾救助各项工作。
西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来源:西藏日报